2009年3月11日 星期三

十年

Thursday, 1 May, 2003

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
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
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
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
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
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
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
才明白我的眼淚
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
我想 不是每個情人都可做回朋友,
我害怕這樣的一個情景:
多年之後,我收到了舊女友的婚信,我可能被邀上席,
那時才想到,中間的時間一直沒有交談,像白光一閃,
白光之前的畫面,已是分手的一剎,那會怎樣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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